立體交叉
立體交叉(grade separation)在鐵路和道路(或另一鐵路)相交處,為使這兩者的交通均能暢通,讓兩者在交叉點處的高程不在同一平面上,以設置跨線橋梁的措施。簡稱立交。
為了保證行車和人身安全,當鐵路與道路交叉時,應設置平交道口或立體交叉,因平交道口對行車安全存在著一定的事故隱患,故應優先考慮設置立體交叉,尤其是當鐵路行車速度高,行車密度大,道路交通量也大時,為使汽車能通暢、不限速地行駛,則必須設置立體交叉。
鐵路與道路立體交叉的形式有:道路上跨鐵路、道路下穿路、機動車道路上跨鐵路和非機動車道路下穿鐵路相結合等。各種交叉形式的適用條件不盡相同,工程投資差別也很大,設計時應根據鐵路與道路的性質、等級、交通量、地形條件、安全要求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因素確定。
立體交叉的建筑限界應符合:《標準軌距鐵路建筑限界》(GB 164.2)的規定,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》(JTJ 001)、《城市道路設計規范》(GJJ 37)和《廠礦道路設計規范》(GBL 22)中關于建筑限界的規定。鄉村道路的凈空則按下表的規定。
立交橋下鄉村道路凈空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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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道種類 |
汽車通道 |
機耕和畜力車通道 |
人力車和人行通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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凈 寬 |
5.0 |
4.0 |
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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凈 高 |
4.5 |
3.0 |
2.5 |
注:通行汽車的鄉村道路,特殊困難條件廠凈寬可減至4.5 m,凈高可減至3.5 m。
通行機動車的道路下穿鐵路立交時,為保證道路的通行速度和通行能力,其橋跨布置,應使道路上每一車道的視距長度應大于該級道路的停車視距長度。
立交橋(鐵路橋或道路橋)上,座按規范規定設置防護設施。在旅客列車設計行車速度達140km/h的地段,鐵路行車密度大、速度高,列車制動距離長,為防止人畜進入鐵路,妨礙鐵路安全行車,除平、立交通道外,應在鐵路兩側設置柵欄,將鐵路與外界分隔開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