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步設計
初步設計(preliminarydesign)鐵路設計工作的第一個階段。它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、計劃任務書,采用定測資料編制。是對設計對象所進行的通盤研究、概略計算和總體安排。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所做的具體實施方案,目的是為了闡明在指定的地點、時間和投資控制數額內,擬建項目在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,并通過對工程項目所做出的基本技術經濟規定,編制項目總概算。
1998年中國鐵道部制定了新的《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程序改革實施方案》,決定將初測和初步設計的部分工作,特別是線路、地質工作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。并且初步設計工作深度要求達到原技術設計的要求,其內容和深度主要包括:解決各項工程設計原則、設計方案和技術問題;提出工程數量、主要設備數量、主要材料數量、用地拆遷數量、施工組織設計及總概算;確定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。初步設計文件經審查、修改、批準后,作為控制建設總規模和總概算的依據,應滿足工程招標承包、設備采購、征用土地和進行施工準備的需要。初步設計概算(靜態)與國家批復的投資估算(靜態)差額不應大于10%。
初步設計不得隨意改變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建設規模、設計方案、工程標準和總投資等控制指標。如果初步設計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的5%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更時,應說明原因和計算依據,并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原審批單位同意。


